有关《围城》作者署名的“锺”与“钟”
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围城》,一直位列常畅销书的榜单之上。同时,一个问题也不断被细心的读者提及,即作者的署名内外不统一:封面及扉页写的是“钱锺书”,而内文,包括附录——杨绛先生写的《记钱钟书与围城》,则用的都是“钱钟书”。
我们感佩读者的明眼,以及对经典著作,对人民文学出版社的热情,也有义务对读者提出的问题做耐心的解释。
首先,国家对汉语出版物使用文字有明确的规定。在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其第十七条明确划定了“可以保留或使用繁体字、异体字”的范围:(一)文物古迹;(二)姓氏中的异体字;(三)书法、篆刻等艺术作品;(四)题词和招牌的手书字;(五)出版、教学、研究中需要使用的;(六)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特殊情况。
又,年7月7日,当时的国家新闻出版署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出版物汉字使用管理规定》,其第三条言明:“本规定所称的规范汉字,主要是指年10月根据国务院批示由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重新发表的《简化字总表》所收录的简化字;年3月由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和新闻出版署发布的《现代汉语通用字表》中收录的的汉字。”“本规定所称不规范汉字,是指《简化字总表》中被简化的繁体字……”其第五条规定:“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等出版的报头(名)、刊名、封皮(包括封面、封底、书籍等)、包装装饰物、广告宣传品等用字,必须使用规范汉字,禁止使用不规范汉字。”“出版物的内文(包括正文、内容提要、目录以及出版权记录项目等辅文),必须使用规范汉字,禁止使用不规范汉字。”其第七条圈定了允许使用繁体字和异体字的范围,内容和上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一致。显然,《围城》不在可以使用的繁体字或异体字之列。具体到“锺”字,虽有简化处理,但在《现代汉语词典》中,只有一个解释:姓氏。其他,均导引读者查“钟”字解释。这也就是人民文学出版社版的《围城》,何以要在内文及附录,凡提及作者的地方,一律使用“钱钟书”的根据。
那么封面及扉页署名为什么要用“钱锺书”呢?简化字“钟”汇集了繁体字的“鍾”和“鐘”两个字的意思。遥遥当年,无锡钱氏一宗以“鍾”字作为钱锺书一代人的字辈时,“钟”字尚未诞生或通用。选择“鍾”而非“鐘”,肯定是有宗族依据的。而钱钟书先生自己也愿意守住名字中的“鍾”字。亲友故交、晚辈学生对其表示尊重,书信笔记等文字提及钱钟书,也都写作“钱锺书”。
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围城》,封面和扉页使用“钱锺书”,而内文、附录及版权页则使用“钱钟书”,是经过协商和报请有关部门实现的。这样做既遵守了国家的有关规定,又表示了作为出版单位我们对于作者的尊重。
感谢读者对我们出版物的关爱。
感谢数字传播的时代,让我们与读者间数年数度的交流,找到了最迅捷,也是流布最广的沟通方式。
《围城》一书责任编辑王晓
最新版《围城》已正式面市。
这是杨绛先生去世后,人民文学出版社制作出版的第一个版本,也是她无法亲手收藏的第一个版本。
我们将不忘初心,继续把这本书做好,不辜负先生之信任。
新版本中,设计师将年初版封面元素融入装帧设计,以此向初版表达敬意。
另外,版心部分也进行了细微调整,希望能够为读者提供更加舒适的阅读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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