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城向国民大咖钱钟书学习人物描写

《围城》是我国著名作家钱钟书的作品。钱钟书出身书香世家,年轻时留学英国,博学多才,学富五车,主要著作有《围城》《管锥编》《谈艺录》《写在人生边上》等。

《围城》故事发生在年至年代,以留学归国的方鸿渐为中心,围绕方鸿渐的生活与追求,展现了那个年代的的知识分子的人生状态,用机智幽默语言,嘲讽人生和人性的本质。

《围城》钱钟书著

钱钟书的文字简洁通俗,细致入微,文笔辛辣,对事物的本质一针见血,毫不留情,对人物描写刻画惟妙惟肖。下面我们从书中的几个人物描写进行分析。

方鸿渐的第一个情人鲍小姐出场。

鲍小姐

她只穿绯霞色抹胸,海蓝色筋肉短裤,镂空白皮鞋里露出涂红的指甲。在热带热天,也许这是最合理的妆束。有人叫她熟食铺子,因为只有熟食店会把那许多颜色暖热的肉公开陈列;又有人叫她真理,因为据说真理是赤裸裸的。鲍小姐并未一丝不挂,所以他们修正为局部的真理。

每次看到这里,都不禁嘴角上翘,莞尔一笑。鲍小姐穿着暴露,被比喻成“熟食铺子”,两者都是露肉的地方,而且都公开展示了,这比喻除了丰富的想象力,还增添了趣味。再做一个推进说是“真理”,这个讽刺更有意思。“真理”本来是一个抽象名词,非常玄妙的,来比喻这个鲍小姐的穿着,虚实结合,故意制造滑稽,让人忍俊不禁。钱钟书的尖刻跟鲁迅尖刻的批评,完全是不一样的,他是温和的,有深度,却又容易让人接受的。

再看看方鸿渐的梦中情人唐晓芙出场。

唐晓芙

“唐小姐妩媚端正的圆脸,有两个浅酒窝。天生着一般女人要花钱费时、调脂和粉来仿造的好脸色,新鲜得使人见了忘掉口渴而又觉嘴馋,仿佛是好水果。她眼睛并不顶大,可是灵活温柔,反衬得许多女人的大眼睛只像政治家讲的大话,大而无当。古典学者看她说笑时露出的好牙齿,会诧异为什么古今中外诗人,都甘心变成女人头插的钗,腰束的带,身体睡的席,甚至脚下践踏的鞋袜,可是从没想到化作她的牙刷。她头发没烫,眉毛不镊,口红也没有擦,似乎安心遵守天生的限止,不要弥补造化的缺陷。”

这个描写的非常详细,脸是端正的,酒窝是浅的,脸色是新鲜让人嘴馋的,眼睛是灵活温柔的,每一处都充满着爱意,每一处都有说不完的赞美这词,毫不吝啬笔墨。即使头发没烫,眉毛不镊,口红也没有擦,就算素面朝天,都是为了遵守天生的限制。连古典学者都被他拖下水,说他们都想变成女人头上的钗,腰束的带,身体睡的席,还想化作她的牙刷亲近她。这明明是他自己的想法呀!

这里的比喻中规中矩,但透出强烈的爱意,写的就是自己心中的最爱,让人感觉每一个词都是甜的,让人回味的。不知道这段作者写来是不是参照杨绛的样子写的。他和杨绛初次见面,就曾经写下这样的诗句:“颉眼容光忆初见,蔷薇新瓣浸醍醐;不知腼洗儿时面,曾取红花和雪无。”

可女主孙柔嘉出场的时候,下笔可就不那么温柔了。

孙柔嘉

“孙小姐长圆脸,旧象牙色的颧颊上微有雀斑,两眼分得太开,使她常常着惊异的表情;打扮甚为素净,怕生得一句话也不敢讲,脸上滚滚不断的红晕。”

这段话字数不多,但画面感很强,首先她不漂亮,脸上有雀斑,特别是两眼距离远,确实给人惊讶的感觉,后面孙柔嘉的表现确实经常一副惊讶的表情。对比唐晓芙,这段描写的意味就很明显了,尖刻讽刺,就像速写几笔描出轮廓就是她了不想多言。

孙柔嘉和唐晓芙的描写形成鲜明的对比,用“爱之欲其生,恶之欲其死”形容两人在作者心中的位置再恰当不过了。

还有一个描写经典的是侯营长的。

这是方鸿渐去三闾大学求职路上,遇到困难时,找侯营长帮忙。

“侯营长有个桔皮大鼻子,鼻子上附带一张脸,脸上应有尽有,并未给鼻子挤去眉眼,鼻尖生几个酒刺,像未熟的草莓,高声说笑,一望而知是位豪杰。”

不过廖廖数句,就把侯营长活灵活现的描述出来了,桔皮大鼻子,说明鼻子是带颜色的。为了说明这鼻子大,说鼻子附了一张脸,并且还把眉眼都挤去了,这鼻子得有多大呀。上面的粉刺比喻成未熟的草莓。自从看了这个比喻之后,我对未熟的草莓都有心理阴影了,生怕一不小心侯营长的鼻子浮现在眼前。作者用夸张的手法表现侯营长这一带而过的人物鲜明的军人形象。

还有一个描写陆子潇的。

这是在三闾大学的同事,曾经追求过孙柔嘉。他第一次出场是这样的。

陆子潇

“陆子潇这人刻意修饰,头发又油又光,深为帽子埋没,与之不共戴天,深冬也光着顶。鼻子短而阔,仿佛原有笔直下来的趋势,给人迎鼻孔打了一拳,阻止前进,这鼻子后退不迭,向两旁横溢。”

每每读到这里简直要笑喷。头发与帽子不共戴天,生动风趣,马上让人有了画面感。鼻子的刻画也很形象,被人迎鼻孔打了一拳,这一拳的修正,阻止了鼻子的延展,后退不及,向两旁横溢。同样是写大鼻子,侯营长的鼻子大,陆子潇的鼻子横。这个比喻让人耳目一新,有极强的代入感。

还有一段写妓女王美玉的,也同样精彩。

“忽然发现顾先生的注意,便对他一笑,满嘴鲜红的牙根肉,块垒不平像侠客的胸襟,上面疏疏地缀几粒娇羞不肯露出头的黄牙齿。”

这一段读来特别有意思。细品你才能读懂其中的意味。牙根肉怎么能象胸襟呢?牙齿怎么娇羞了?但细一想,侠客爱打抱不平,原来这是比喻牙根肉不平,牙齿不肯露头才娇羞。这个比喻实在让人意想不到,颇有深意,使人忍俊不禁。

结语

《围城》是一部百读不厌,常读常新的书。20岁你能读懂它,30岁还会喜欢它,40岁你能回味它,哪怕70岁了再读,依然会认同它。

因为我们不论在人生的哪个阶段,依然会困在各种各样的城里,终究逃不过“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的魔咒。

写作如此,婚姻如此,人生亦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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