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作品改编影视剧,有哪些注意事项

张颖

影视市场呼唤好作品,而原创剧本有限,文学改编就成为剧本的一大来源。抢占优秀的文学资源意味着拥有不错的故事,加之具备编剧和制作实力,是打磨出精品的一种必由之路。

传统文学资源开发仍有不足

“改编就是通过技术处理将艺术作品由一种媒介转换为另一种媒介。影视改编,首先是以影视艺术特有的视听思维、视听表达的眼光审视各类作品,判断其故事内核(或框架)是否适合影视媒介来表达;然后将作品仅仅看作素材,打成碎片,并按照影视思维、视听表达的规律,重新组合,使之成为一部故事完整、结构统一的作品。”中国传媒大学教授邹韶军从理论视角分析当前影视创作领域的文学改编情况。

“高质量的文学作品是影视作品再创造的基础,也是影视创作的重要题材来源。”邹韶军认为,影片《一九四二》是一部有担当、有情怀、有品位的作品,张艺谋的电影作品《红高粱》已经是影史上的经典,近期的影片《狼图腾》票房与口碑双赢,这些都离不开同名文学作品厚重的文化积淀。

电影、电视剧史上,很多优秀作品都是由文学名著或畅销作品改编的。上世纪80年代,我国拍摄的经典电视剧作品《西游记》《三国演义》《红楼梦》均出自明清章回小说“四大名著”,涉及神魔、历史演义、家族史诗几个题材类型。近几年,很多作家也亲自担任编剧,对自己的小说操刀改编,比如刘震云根据自己的文学作品改编出《一九四二》的剧本;也有作家则售出了自己作品的改编权,比如莫言的《红高粱》、刘慈欣的《三体》等。

文学作品是影视剧创作的一把钥匙,这把钥匙开对了门才是一条光明大道。经典的文学作品可以进行多次影视改编,充分发挥新的拍摄技术和手法,比如上世纪80年代推出的老版《三国演义》《水浒传》,最近两年又推出新版本,不同版本的优劣比较自有观众评说,推陈出现的文化发展路径值得肯定。

文学世界浩如烟海,影视剧制作方倾向于优先选择有卖点的获奖作品,比如诺贝尔文学奖获奖作家莫言的作品,经典影视剧翻拍也是具有市场吸引力的。金庸的武侠作品《神雕侠侣》自年至今,在两岸三地一共拍摄了6个版本的电影和9个版本的电视剧,而且翻拍周期越来越短。

但与此相对应的现状是,还有很多优秀的作品无人问津,我国文学资源的开发仍不够充分。去年,韩国买走了国内知名作家余华的小说《许三观卖血记》的电影改编权,今年1月该片已在韩国上映。国外影视市场重视故事、重视编剧的惯有传统,使其在文学资源的开发上做得较为成熟,值得国内借鉴。

网络文学资源开发需冷静

年以来,一批文字爱好者聚集在网络世界,不断将自己的作品发布在网络上。榕树下、盛大文学等文学网站是网络写手们的聚集之地。随着盈利模式的日渐明朗,文学网站签约了一批网络写手,将其作品出书,并走向影视改编的道路。网络文学的火热催生了网络文学改编热,点击率排行榜上的热门作品成为抢手货,如网络作家流潋紫的小说《甄嬛传》。

什么样的作品更适合改编?观众和读者最有发言权。邹韶军认为,“网络时代,点击率是最有说服力的。网络文学具有即时发布和随时更新的特点,因此就有可能随时根据观众的反馈来调整和改进作品,这就使它能准确地把握观众的审美趣味和时代的脉搏,从而减少影视作品策划和投资的风险。”

近两年,许多影视制作机构对网络文学作品的“改编权”形成抢购热潮。优秀网络文学作品更成为网络自制剧剧本创作的重要来源。爱奇艺早在去年就大规模投资原创剧本,这与其大量发展自制剧的战略有密切联系。爱奇艺早前为自制剧铺路架桥,与盛大文学展开合作,又不惜花重金挖来某知名文学网站的主编,开发网络文学资源,并进一步操刀影视改编。今年爱奇艺将上线30部网络自制剧,其中《心理罪》《鬼吹灯》等都是网络文学的影视改编作品。

对于影视市场大量争抢网络文学作品加以改编的状况,曾经担纲《少林寺传奇》《雾里看花》等剧编剧的陈勇有慎重的考虑,“很多网络文学是连载的,有时会根据读者的意见作调整,甚至会针对读者的快速阅读需要选择题材,虽然有不少好作品,但大多数作品很快餐,追逐热点而且题材雷同。这仅是我针对自己的阅读范围作出的评价。也许十年二十年,才有可能对网络文学的价值作出相对公正的评判。”

陈勇认为,故事性强的作品更适合改编,“有相当一部分网络小说对描写人物状态、人物心理都很有一手,但影视剧通常要看故事,所以故事性不强的并不适合改编。”

网络自制剧是目前很多影视人创业或练手的地方,也有不少有勇于尝试并具有开拓精神的年轻编剧参与。陈勇表示,网剧看重创新,更愿意针对网民的点播习惯制作不同于电视播出的影视节目,这会吸引愿意尝试新事物的编剧。“我相信网剧会越来越成熟,这种成熟不光是有很多好点子,还有更高的制作能力。”在国内缺乏编剧培养机制的状况下,网络自制剧的大量产出和不断进化,或能给年轻编剧带来更多的成长机会。

“忠实于原著”辨析

一直以来,对文学作品进行影视改编的效果,业界褒贬不一。“忠实于原著”往往成为评判的标尺。邹韶军说:“从理论上看,改编作品是具有独立艺术价值的艺术作品,一旦完成,就不是原著的副产品或附属物,而是另一部完全独立的作品,除了其中的故事或内容来自原著之外,与原著没有直接关系。通常我们说影视改编应该‘忠实于原著’,其实‘忠实于原著’标准也可以很宽泛的。”

按照文艺评论家仲呈祥的解读,“忠实于原著”主要包含两重意义:一是忠实于影视艺术的审美规律,二是忠实于改编者自身的审美优势和个性。只要充分体现原著的主题思想、故事原貌,保持原著的创作特色和艺术风格,同时依据改编者对原著的审美理解进行艺术重构,都应该算是忠实于原著。

邹韶军提醒改编者防止两种极端:一是拘泥于原著,丧失影视创作者的自主性和审美个性。比如根据钱钟书先生的同名小说改编的电视剧《围城》,以旁白的形式保留了原小说中的生动段落,这一做法得到了观众的认可;而最近播出的电视剧《平凡的世界》大量使用旁白,却遭到观众的诟病。“‘忠实于原著’的关键是忠实于原著的创作特色和艺术风格”。另一个极端是随意改编作品的人物设定和故事结构,“许多改编电视剧已经远远超越了改编的底线,属于对文学原著艺术资源的‘毁灭性开发’。”

成功的影视改编很大程度上是靠剧本、演员和制作水准等多重因素。陈勇表示,影视剧是集体协作的结晶,首先一部影视剧要有出色的编剧和出色的制作团队,否则即使剧本再好,也无法把最好的效果呈现给观众。“一般来说,失败的案例一定是在某个环节出了问题,如果说要有成功的改编值得参考的良方,我认为用心去做是最关键的。这一点对原创,对改编同样有效。”

作者:张颖,《中国广播影视》实习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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