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在工作室码字,老板忽然给我打电话,说《迷雾围城》侵权案判决下来了。
很多朋友还不知道官司的来龙去脉,就再给大家理一遍时间线,从严密的法律定义来说,年3月14日,《迷雾围城》影视版权授权合同到期,3月12日,在合同到期两天之前,侵权方宣布电视剧开机并改名《人生若如初相见》,因为拍摄权等各种权利两天后就到期了,眼看马上要违约侵权,我善意的给了对方大约两周时间来协商续约,对方不搭理我。4月1日,我在微博公开质疑此事并由代理公司诉至法院,对方一边应诉,一边一意孤行的继续侵权拍摄。
一年零五个月后,今天,法院终于一审判决。
我问结果是什么?
老板说,法院判对方侵权事实成立。
我哦了一声,心想我们胜诉了。
虽然心里明明清楚知道我们是占理的,但是法院一审判决清楚认定对方侵权,还是很高兴。
法院公正的给了个说法,对方确实侵权了。
然后我就看到了长长的判决书,因为各种法律名词特别复杂,所以从头慢慢看了好几遍才看懂。我看到后面有驳回原告各项诉讼请求,有点茫然,心想被驳回的诉讼请求是什么?是赔偿损失吗?那没关系的,反正我早就打算把官司赔偿全捐出去,即使对方一分钱都不赔给我,我仍旧打算自掏腰包捐款做点善事。
反正打这官司也不是为了赔偿,就是为个说法,现在说法有了,法院判决书用了长达六页的篇幅说明为什么对方是侵权,驳回了对方主张自己剧本有独立著作权的要求,好多地方很专业,我虽然看不懂,也知道审理过程中,法院做了大量的认真细致的调查对比,才得出这么一个结论。
我高高兴兴的想没事,对方不赔钱没关系,反正法院现在已经给了个说法,确认对方是侵权,我满足了。
结果越往后看越觉得意外,其实我们提出的第一项诉讼请求是立刻停止侵权,因为起诉的时候他们刚刚开机,我们是希望他们立刻停止侵权停止拍摄,以免对双方而言都继续造成更大损失。结果官司打了一年多,他们一意孤行一边打一边拍,现在只是认定侵权,赔我们五十万,却不支持我们提出的停止侵权的要求。
换句话说,他们可以继续侵权卖电视剧了。
我有点懵,这不符合逻辑啊。
这不强买强卖吗?
我们明明胜诉了,法院也公正客观的判决对方侵权了,既然侵权了那怎么还能不立刻停止,还允许继续侵权呢。
就好比,一个房东把房子租给某租客五年,结果租客在五年后,租约到期的前三天,把房子卖给别人了。房东起诉到法院要求拿回自己的房子,法院判决说这房子确实是属于房东的,租客卖房子这行为是违法侵权的。
但是这房子就不用还给房东,租客赔五十万,然后租客就可以继续卖房子了。
房子到底是值五百万还是五千万另说,这房子是我的,凭什么租客就卖了?我要拿回来自己住啊!
按照这逻辑,谁都可以这么干了?明天有哪家影视公司看中我最新的小说《爱如繁星》,也不跟我买版权,就毅然开机了,我告,法院也认定对方侵权,但是对方不用立刻停止侵权,就赔我五十万,就可以继续拍摄继续卖电视剧了?
大街上我拉个帅哥逼他跟我结婚不然杀他全家,然后他告到法院,法院也认定我抢亲是侵犯人权违反婚姻法,但我掏五十万赔他,他就不得不继续当我老公吗?
明天我就拿南派的小说《盗墓笔记》拍个剧,我没有南派的授权,南派尽管去法院起诉我,我也承认侵权,赔偿50万*10倍好了,赔他五百万,甚至五千万好了,反正我拍完等打官司,剧早就卖了我也挣几亿了。拍完《盗墓笔记》我还可以拍《鬼吹灯》,一路拍过去,我看中哪个IP拍哪个,侵权有什么要紧,明码标价,侵权匪我思存赔50万就可以继续侵权了,其它人哪怕统统再翻十倍,也划算的啊。
挺可笑吧,前阵子撕抄袭的时候,无数人跑来咄咄逼人的质问我,你为什么不去法院起诉?
起诉了,一审判决终于下来了,胜诉了。判决对方侵权事实成立,然后,它们可以继续侵权。
打比方如果有人抄袭我的小说,我诉至法院,法院也认定了原告抄袭。但只要赔我五十万,对方就可以继续抄,不停的抄。以后更抄得振振有词了,法院都判了,只要我给你五十万,我可以继续随便抄,抄你一辈子。
不就是侵权嘛,你告啊,你告了又能怎么样?他会停止侵权吗?
你胜诉,又怎样?他会停止侵权吗?
琼瑶诉于正,跨海峡官司打了那么久,艰难胜诉,赔偿五百万,《宫锁连城》全部下架。因为判决侵权事实成立,被告立刻停止侵权。
即使《宫锁连城》在判决时已经播完了,即使众人皆知于正获得远超五百万的不当利益。这下架聊胜于无,可到底它不会再一遍遍在电视上播出,不能再继续进行第二次第三次的转售分销,不会再往被害者心上插完一刀再一刀。
我也胜诉了,对方却可以继续侵权。
做坏人,成本太低了。
低到几近于无。
说的难过一点,从此时此刻起,任何人,都可以来抢我的版权。
从此时此刻起,任何人,都可以去强行开机它看中的任何作者的版权。
不要紧,就让作者告,官司起码打一年多,等打完,大不了赔几十万,反正赔完就可以继续侵权了。
我不想当个祥林嫂,成天叨叨这些破事。我知道一定会有人说,都赔你五十万了,你还想怎么样?我知道大家也不耐烦看这些,比我惨的人多了去了,在中国做一个受害者,就是这么难,比我更难更惨的受害者,不可胜数。
你为什么要成为一个受害者,做个坏人几乎零成本,你为什么偏偏要当一个受害者?
你能去做一个坏人吗?
我做不到,哪怕再难,我仍旧知道自己跟某些人不一样,我想做一个好人,哪怕成为一个被各种欺负被各种践踏的受害者,哪怕再艰难,哪怕再不公平,哪怕即使胜诉,也一败涂地。
今天我一审胜诉了,我也承认其实这官司,自己一败涂地。
对方败诉,却大获全胜,丝毫不影响它们哪怕一丁点儿利益。别提那五十万,作为受害者我宁愿倒赔给它们五百万,只要求它们把我的版权还给我,它们肯干吗?
从此后,坏人更扬眉吐气,坏人更肆意猖狂。
我不信坏人真的可以这样,我不信明明是侵权,对方却可以继续侵权。
我不信坏人就真的可以钻法律的空子,就这样巧取豪夺!
明天上诉,我要告到底。
这照片是我去年出庭作证时在法院拍的。
打二审,打终审,我告到底,我不信,我不信我作为一个受害者,就真的比坏人难一千倍,难一万倍。
我不信笑到最后的是法院判定侵权的坏人。
匪我思存